第3章_穿越七零:我和兵哥哥养崽带娃爱恨纠葛

类别:现代言情 作者:二月霜花字数:2817更新时间:2024-08-15 12:22

她嘴边噙着冷笑,那个残废一点也配不上她,以后秦晚晚跟着他,就等着过苦日子吧。

她已经听到村子里到处有人在笑话秦晚晚嫁给了一个残废,一辈子都要守活寡,还要伺候残废。

秦晚晚并没有答话,而是继续在她手腕上注视着。

因为天气的原因,林思思穿的是长袖布拉吉,有袖子的遮挡她第一眼没能看到。

秦思思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,本能地把手藏到了身后。

“晚晚,你看什么?”

“当然是看我自己的东西了。”

她立即抓住秦思思的手臂,再去抓她的手腕。

她上一世学过防身功夫,对付不了经过特殊训练的人,但对付一般的男女还是绰绰有余的。

秦思思不怎么下地,所以力气不大,而原主只要不上学就会下地和宋湘云一起干活,力气上就比秦思思大。

她现在能制得住秦思思也算正常。

她撩起秦思思的袖子,果然在她的一只手腕上看到了那串菩提珠,顺势就撸了下来。

秦思思大喊大叫:“秦晚晚,那是我的东西,你不能拿走。”

可是因为她平时没秦晚晚干活儿多,根本不是秦晚晚的对手,该怎么把菩提珠从秦晚晚手里再抢回来。

“秦晚晚,你还我的菩提珠。”

“你的菩提珠?秦二成那个老糊涂蛋给你戴几年就成你的了?想的挺美。它现在回到我手里,这叫物归原主,你想要?做梦去吧。“

秦思思并不是很喜欢那串菩提珠,因为那是她从秦晚晚那儿得到的战利品,是她比秦晚晚在秦二成跟前受宠的象征,每次她都能用这个手串气到秦晚晚,所以一直戴在手上。

昨天晚上她她还做了个梦,梦里有个老神仙告诉她,这串菩提珠以后会给她带来好运,她还会成为大富大贵之人。

菩提珠这么吉利,她不能便宜了秦晚晚。

她还想要夺回来,可又怕自己夺不过秦晚晚。

“秦晚晚,你要是不还给我的话,我就去告诉二叔,二叔知道了也会跟你再要回去的,你要是不听话他恐怕还会打你。晚晚,你这是何必呢,你把东西给我,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。”

“呵,二叔二叔,二叔对你比他对他亲闺女还好呢,我看你们才是一对亲生父女吧。”

“晚晚,你胡说什么呢?二叔是看在我爹和他是亲兄弟,从小疼他的份上才对我视如己出的。”

“我呸,视如己出,他对你可比对我好多了。我不跟你废话了,这东西是我的,我必须拿走,你愿意找他告状你就去吧,我不怕。”

“晚晚。”

秦思思眯了眯眸,难道是他看错了,眼前的还是那个提到秦二成就能抖三抖的秦晚晚吗?

她怎么突然就不害怕秦二成了?

此时,从她对面正好过来一个人,她心里立即燃起了希望,这个人应该能帮到她。

秦晚晚也注意到了对面的来人,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汉子,秦晚晚认得他,正是原主之前喜欢的一个村里小伙子,叫刘东明。

此人将近一米八多点的个头,长相中上等,同时,他还是大队里的拖拉机手。

原主不愿意嫁给纪云霆,不仅仅是因为纪云霆是个残废,还因为她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。

可惜刘东明并不喜欢原主,他喜欢的人是秦思思。

刘东明也不是男主,他只是女主秦思思众多男舔狗里面的一个。

书里秦思思作为女主,一辈子要跟四个有本事或者有钱又有颜值的男人纠缠。

第一个叫厉斯年,一听名字就很霸总,是镇上最大黑市的老板。

秦思思在得到空间后,从里面收获到粮食和水果,去黑市里倒卖的时候认识的厉斯年,经过多次合作以后,两人接触的次数多了,就慢慢对对方产生了好感。

可惜,他只是为秦思思做生意保驾护航的一个棋子罢了,在秦思思被同道人盯上后,厉斯年为了保护她,死在了对手的枪下。

厉斯年死后,生意对手想要秦思思手上的货源,秦思思为了躲避他们的追捕,必须找个能保护自己万无一失的人。

她便把目光瞄向了部队。

这时候纪云霆的腿已经恢复回到了部队,她便主动去找纪云霆,请求和她恢复之前的亲事,却遭到了纪云霆的拒绝。

但秦思思有女主光环加持,想要什么就不会达不到目的,她随即就又在部队里遇到了另一个年轻的军官,陆之恒。

两人可谓是一见钟情,很快就结了婚。

可是在改开后,她靠着空间里的粮食发了一笔财,她便又不安分了。

看上了年纪小长得帅的电影明星,林恩圣。

果断和陆之恒离婚,勾搭上了林恩圣。

林恩圣不止会演电影,还是个商业奇才。

有家族企业他不继承,却心甘情愿为秦思思放弃了自己的电影梦想,帮助秦思思打拼事业,并最终把秦思思扶上全国第一个女首富的宝座。

可以说,秦思思除了自己拥有空间外,林恩圣对她的帮助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。

可惜,恋爱脑的他,一心忙于妻子的事业,却不知空闲的妻子早就嫌弃他人老身体差,暗地里在外面包养起了小鲜肉,在秦思思事业巅峰的时候,小鲜肉们生怕历斯年会夺走秦思思的财富,一个一个蛊惑秦思思,最终,秦思思为了小鲜肉,故意找人栽赃林恩圣,把林恩圣送进了牢里,到死都没有出来过。

秦晚晚对此一点都不奇怪,秦思思作为女主,头上有闪亮亮的女主光环加持,除了男主,必定还会有n个男配围绕在她身边,莫名其妙的喜欢她爱她,对她忠贞不渝,奉献所有。

书中最后写林恩圣在狱中终于悔悟,他这辈子错就错在太钟情,太一心一意对一个女人了,他恼恨自己迷失在了感情的世界里,他一辈子小心翼翼防着任何人,却独独对自己心爱的女人没有半点的防备,最后落个不得善终的下场。

如果有来世,他绝对要远离女人,一心一意搞自己的事业,实现自己的影帝梦。

秦晚晚在心里为那三个男人默哀三分钟,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。

那三个男人虽然都很厉害,但人家秦思思可是有女主光环的,任凭你们再理智再有能力,在女主光环面前,再厉害也要变成恋爱脑,臣服于女主的石榴裙下,成为女主的舔狗之一。

就好比那句话,阎王要你三更死,没人能留你到五更。

但这里面有一个例外,却是让秦晚晚十分佩服的。

那就是纪云霆。

他居然能够抵抗得住女主光环,果然不是个简单人物。

若说舔秦思思的男人要排队,那刘东明就要排到几米开外了。

秦思思见到刘东明,立即咬住下唇,在刘东明面前装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,刘东明立刻心疼了起来。

“思思,怎么了?”他看向秦晚晚:“是不是她对你做什么了?”

“晚晚,晚晚把我的手串给夺走了,我很喜欢那个手串,要是别的东西我可以给晚晚,但那个手串不行。”

由于篇幅限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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