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夜燥热。
临仙桥桥头,简欢坐在边上,正在认真啃大饼。
大饼很硬,她啃得表情狰狞,满头大汗。
在她四周,坐着不少百姓摇扇乘凉,家长里短的谈话声随风飘来。
“要我说,还是做客栈生意最赚钱,这一个月老杨家的客栈房间千金难求,赚了不少!”
“哎,我白天还琢磨呢,要不要让两个娃搬出来和我挤一屋,把空的那间租出去,能赚多少赚多少。”
“那你可得快点,再过十天收徒大会就要结束了,到时候住店的人可没那么多了……”
听到这里,简欢忽而停下了嚼动的嘴巴。
她想了想,把没啃完的大饼仔细收好,很宝贝地放进包囊之中。
再抹了把嘴,简欢从桥的这一边挪到那一边,坐在那位大娘旁,伸出一根手指,小心翼翼地戳了戳对方。
大娘一脸疑惑地侧过头来。
简欢笑眼弯弯,露出两排小白牙:“大娘,您说您要出租房间?”
大娘不动声色把简欢从上到下看了遍。
这小姑娘一看就赶了很久的路,风尘仆仆的,想来也是参加那收徒大会的。
而且没什么钱,衣服上都是补丁,缝了又补,寒碜得很。
大娘家里并不富庶,房间小且破旧,她的目标群体也是这种没什么钱住不起客栈的贫穷人士。
所以,这不巧了嘛!刚有这个想法,就有客人上门了!
大娘忙回以热情的笑:“是是是,不过那房间我两个娃在住,让他们今晚就搬出去恐怕不……”
简欢非常自来熟地挽上大娘的手:“没事没事,大娘,实不相瞒,我身上只有八文钱。”
大娘的笑容一顿:“……”
玉清派收徒大会期间,城里客栈涨得厉害,一间房一晚要好几两。
她的房间就算比不上客栈的,但一晚一百文也是要的吧?
八文?打发叫花子呢!
大娘刚想拒绝,简欢又笑眯眯的补上:“八文钱在您家柴房住一晚,您看行吗?”
大娘一顿,豆大的眼睛滴溜溜一转,收回了到口的拒绝:“行的,行的。”
柴房空着也是空着,八文钱也是钱啊。
大娘立马告别了同伴,喜滋滋的带着简欢回家了。
柴房里,简欢和主人家一起清出一块空地。
她从塞得鼓鼓囊囊的包囊中扯出一条毯子,铺在空地上,以包囊为枕,就这么睡下了。
夜色渐深,暑气散去,漏风的柴房里还挺凉快。
简欢摸着怀里妥帖藏着的婚书和同心佩,开始畅想明日拿到退婚钱后的滋润日子。
想想,眼泪都要掉下来。
多么不容易啊。
这苦逼的一个月,这度日如年的一个月,她终于要熬过去了!
时至今日,简欢还是对自己的遭遇充满怨念。
为什么别人穿书,都吃喝不愁,而她穿书,穷到惊天地泣鬼神?
一个月前,刚全款买了房的简欢,在睡前高兴地喝了杯酒,睁眼便莫名其妙成了《师妹江巧巧》这本书里的恶毒女配简欢。
《师妹江巧巧》是一本以修仙世界为背景的狗血虐恋文。
女主江巧巧刚进玉清派,便认出了少时救过自己的沈寂之。
此后,江巧巧一直不离不弃陪在沈寂之身边,就快要捂热沈寂之的心前,却半路杀出一个未婚妻,也就是简欢。
简欢的爷爷在小时候救过沈寂之一家三口,两家长辈一见如故,就给两个小娃娃订了亲,写了婚书,给了同心佩。
只是沈家离开简家后没多久,便失了音讯。
简欢身为炮灰女配,越长越坏,爱慕虚荣,在爷爷死去家境衰败后,迫于贫穷投了魔族。
她在魔族修炼三年后,因为非常出色的恶毒属性,被安排到玉清派当卧底。
刚进玉清派,简欢就通过同心佩认出了沈寂之是自己的未婚夫。
沈寂之因为简欢爷爷的救命之恩,并没有强行毁婚,而是试图以给钱或其他法子来和平解除婚约。
但原主死都不肯退婚,夹在沈寂之和女主之间兴风作浪,让女主很伤心,让沈寂之很厌恶,让读者很肝疼。
最终,失望的女主投入了温柔男主的怀抱。
沈寂之幡然醒悟却已经来不及,黑化成魔,搅得修仙界不得安宁,最终死于正道的围剿下。
对此,穿书过来的简欢表示,她愿意和平解除婚约,只要沈寂之能给钱。
书中有写过,沈寂之当时给原主的条件是十万灵石。
十万灵石……
睡在柴房的简欢在心里默念一声,忍不住嘿嘿嘿笑了出来。
-
玉清派坐落于群山之巅。
简欢天没亮就出发,午后才爬到山门口。
得益于这一个月的跋山涉水,简欢的体力上了好几个档次,背着个大包爬了大半天,也没觉得很累。
门前排着五条长队,都是从各地赶来参加收徒大会的年轻人。
简欢踮着脚观察片刻,发现其中有一队人特别多,且大多是女孩子。
她收回视线,在附近挑了个比较顺眼的人攀谈:“这位道友,敢问这收徒大会是个什么流程?”
原书有提过收徒大会,但也就提过,根本没写细节。
在简欢的计划中,找沈寂之拿退婚钱和就近加入玉清派修炼是同等大事。
原主是在魔族修炼的,简欢自然不可能去。
玉清派是修仙界第一综合大派,学什么的都有,当然,剑修是王牌专业,不过其他也不差。
简而言之,玉清派就是这个修仙世界的清华大学。
能上的话,简欢自然想上清华。
顺眼少年宫飞鸿见到她主动和自己交谈,非常欣喜。
他觉得,一定是自己的帅气吸引了简欢,因此显得很热情:“你先排队,轮到你后你就把手伸到测灵石上,看,就是那个——”
宫飞鸿朝最前边指了指:“测灵石若是亮了,你就登记姓名,交一下束脩宿费,便可以入门了。若是没亮……”
简欢眼皮一跳:“等等,束脩宿费?”
宫飞鸿莫名其妙:“嗯啊,不然呢?”
简欢一脸不敢置信:“难道不是不用钱吗??”
宫飞鸿无语:“你上私塾也要交束脩费的啊。”
简欢:“……”
原来这个世界是要交学费食宿费的。
可她看其他修仙小说,里头的门派好像都是免费入学包吃包住?
呔,她这个手气没谁了,穿书也就罢了,非得穿到个哪哪都要花钱的地方。
简欢捂住心口,战战兢兢地问:“那束脩宿费是多少?”
宫飞鸿:“束脩三千灵石一年,宿费就不一定了,有一人间,两人间,三人间……”
简欢眼前一晃。
她现在身上一个子都没有了,所有家当就一条破毯子,几件破衣服破鞋子。
但简欢转念一想,等会退婚之事谈妥了,十万灵石到账,她还能缺这几千灵石不成?
简欢脸上重新露出笑意来。
本想着先报个名再去找未婚夫,但现下,她还是得先找未婚夫,再拿钱来报名。
这么想着,简欢朝宫飞鸿抱了个拳:“多谢道友指点迷津,在下简欢。”
宫飞鸿也抱了个拳:“在下宫飞鸿。”
闻言,简欢微微一顿,眼神瞬间变得很是微妙。
这人在书中也算个有名有姓的人物,只是他和她一样,抽的都是无脑反派牌。
说起来,书中她这个角色还算死有全尸,宫飞鸿却死无全尸,比她惨多了。
哎,本是反派身,相煎何太急啊。
简欢伸手,同情地拍了拍宫飞鸿的肩:“宫道友,好好保重,有缘再会。”
宫飞鸿左肩一麻脸便微微红了,心想这一盏茶的时间都没到,这简姑娘就如此心悦他,让人怪不好意思的。
他脑补的正欢快,便见简欢离开了队伍,忙出声阻止:“简道友,你这是去哪?你不排了吗?”
简欢微微叹气:“实不相瞒,我现下出不起这束脩费。”
宫飞鸿一愣,有些犹豫。
他很有钱,但不代表他喜欢当冤大头。
有些人欠钱怎么催都不还,有些人欠钱恨不得早点还。
也不知道这简欢是哪种人。
但她在这么多人中唯独挑中了他,眼光这么好,人品肯定不会差。
这么想着,宫飞鸿不再犹豫:“我可以借你啊。”
简欢听了很感动,但还是拒绝了:“多谢宫道友,不过我有其他法子,就先不麻烦你了。”
她不喜欢欠钱,这也是为什么她在现代会选择全款买房的原因。
主流都觉得贷款买能避免通货膨胀,还能早几年住上新房子。但每个月都要还款,会让简欢没有安全感。
万一失业了呢?万一目前的工作实在不想干了呢?
她宁愿晚几年,攒够钱再买。
可等她买得起了,还没来得及搬进新房子,她就穿书了……
世事无常啊。
简欢内心泪流成河,在宫飞鸿的目送中,从旁边往前面走去。
走到队伍的头时,一位白衣女修将她拦下,公事公办道:“测灵根到后面排队,不要插队。”
简欢眨了下眼,乖巧出声:“可修士姐姐,我是来找人的。”
白衣女修疑惑:“找人?找谁?”
简欢拿出怀里的同心佩给对方看:“我找沈寂之,我是他的未婚妻。这是他们沈家的祖传同心佩,沈寂之身上应该有另外一半。修士姐姐你认识他吗?”
白衣女修一愣,脸上瞬间浮上诧异之色:“沈师兄?”
沈寂之,玉清派上上下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负责坐那测灵根的玉清派弟子们个个耳聪目明,也都听见了简欢的话。
几个人你看我我看你,然后齐齐朝同一方向望去。
简欢跟着看过去,便见队伍最长女孩子最多的那队前,一个人影缓缓站了起来。
山门前的几颗千年古树枝繁叶茂,层层叠叠的叶片将午后的阳光挡在外头,但有一束光透过缝隙溜了进来,细细碎碎罩在少年身上。
他穿着玉清派的白色弟子袍,头上束着普普通通的木簪,但精雕细琢的五官,却衬得他芝兰玉树,连木簪都变得矜贵了起来。
少年脸色透着不健康的苍白,幽深的双瞳是淡淡的棕褐色,像是琥珀。
他看向简欢,脸上没什么表情:“我就是沈寂之。”
作者有话说:
【大写加粗粗粗粗粗粗粗粗】:慢热小白文,金手指大,我即世界,非升级流,非正统修仙,所有设定只为剧情服务,无逻辑,勿考据。
谢谢大家,我就是个小白文写手,不喜可弃,给各位磕头了qu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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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案:
单身贵族斐烟回家第二天,母上大人就给她安排了一场相亲,说对方帅的天怒人怨。
相亲那天,本打算走个过场的斐烟看着面前的男人,改了主意。
这人她认识。
高中的时候,斐烟大着胆子和他表白。
男人心不在焉的听完,抬眸瞥她一眼,笑容散漫:“不好意思啊,我是好学生,不合适。”
这么多年斐烟一直对此心存芥蒂,结果现下老天开眼。
她如今身价上亿,而当年天之骄子的他,却一穷二白。
斐烟红唇一勾,遂不动声色撩他,用金钱的魅力诱他,搞到手后就打算甩了他。
提出分手那晚,男人扯松了领带,往沙发上一仰,慢斯条理地细数自己的好处:“可是分手后你就不能亲我抱我,不能对我召之即来挥之即去,你舍得?”
斐烟: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