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们说新任狼王高大俊逸,若是能得了宠爱,当个王帐里的侍妾就再好不过了。”
“得了吧,就你这样的,王才看不上呢。起码也要……”
似有若无的眼神落到我身上。
见我不为所动,又悻悻收了回去。
“切,装什么装。”
“王在那场大战中断了一条腿,又失踪了整整一年,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。
“万能的萨姆朵神保佑,他不仅回来了,还夺回了至高王位,这般勇武,我就不信某些羊不心动。”
“便是不能帐内承宠,被王一口吃了也是福气。”
我被话音里面的向往和期待吓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来到这个世界整整三天了。
我才勉强接受自己穿越成了一个她们口中的“羊女”。
长着绵羊耳和羊尾巴。
即将作为贡品被上供给天狼族。
我想不明白我一个本该死了的人。
为什么会穿越到这么一个诡异的大陆上。
穿越过来前。
我是个在末世深山老林里苟活了三年的女大学生。
身边唯一的陪伴是一年前捡到的一只瘸腿小狗。
小狗还没我胳膊长。
一身黑色皮毛黑的发亮。
它不知道从哪跑来的。
后腿撕咬伤贯穿了骨肉。
看起来狼狈又可怜。
我太寂寞了。
在深山的空寂和孤独逼疯我之前。
我决定分出一部分口粮救下这个小家伙。
它一开始桀骜又不逊,对我又撕又咬,黑葡萄似得眼睛里满是防备。
后来伤口痊愈,又被我好吃好喝养了一段时间之后。
小家伙慢慢乖多了。
它时常用一双眸子打量我。
明明站起来还没我小腿高。
眼底却带着居高临下和漫不经心的慵懒高傲。
估计是哪个有钱人家养的狗。
所以看起来拽不拉几的。
管他拽不拽的。
到了我怀里,就要做我的陪睡小狗。
我们每天同吃同睡,我没事就对他撸毛贴贴举高高。
虽然小狗高冷依旧。
可相依为命一年后。
他也时不时会主动来贴贴我。
乖得人心都化了。
只是好景不长。
丧尸潮还是蔓延到了山里。
在我们住的树屋被包围后。
小狗忽然不知所踪。
希望他是感知到危险,逃掉了。
我心想。
我杀了几十只丧尸,可他们实在太多了。
树屋很快被攻陷。
在丧尸潮扑过来咬断我脖子前。
我主动伸手用匕首划开了自己的喉管。
这种死法,能确保我死后不会变成丧尸。
再睁眼,我就来了这里。
看着原本满是茧子的手变得柔软娇嫩。
我下意识捏了捏。
做贡品是不可能的。
她们说今夜就能到狼族大本营。
大约是快到目的地了。
笼车周围守卫的黑毛狼卫明显比前两日懈怠了很多。
这是绝佳的机会。
我得逃。